关于做好2018年度贵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精神,为了做好2018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增报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7月21日16:00
2、资格审查系统开通预约时间
2018年7月22日上午9:00-7月27日16:00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23日上午9:00-7月27日16:00
4、缴费时间
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7月29日16:00
5、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9月14日16:00
6、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 | 2018年9月15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18年9月16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下午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四科)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4考全科”进行报名。
(二)免试部份科目条件:
1、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2免两科”进行报名。
(三)增报专业条件: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的,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级别”为“01增报专业”进行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要求,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提供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连续交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贵州省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具体程序分为四步:
1、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2、在“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
4、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具体操作如下:
1、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照片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必须预先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操作如下: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首页(为保证报名顺畅,推荐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点击“网上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页面后,点击上方“照片工具下载”按钮,进入“照片工具下载”页面,下载运行“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
(2)报名
①老考生用此前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②新考生须先行完成考生注册,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③所有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处理好的照片,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④新考生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需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
2、在“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预约:
(1)我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为考前资格审查,即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才能继续缴费并参加考试。2017年度报考并缴费成功的所有老考生,不需要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中显示审查通过后即可缴费。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登陆“贵州省建设类资格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系统”,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料上传并预约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打印预约审查单,携带好相关材料按预约时间及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2)现场资格审查地址:详见预约审查单。
(3)2018年省外转入的老考生(含免考、增项考生)一律按新考生要求,重新参加我省现场资格审查。
(4)凡老考生修改报考级别进行报考,均按新考生处理,须重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5)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报考人员本人办理,不接受委托代办。
4、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于规定的缴费时间内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上进行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请保管好缴费订单号,订单号是查询报名是否成功的唯一凭据。
5、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报名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均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信息一经确认,将不能进行修改,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五、考试要求
(一)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80元。
(二)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18年7月30日- 8月3日持考生《报名表》到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505室开具。
七、考场设置
2018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在全国考试服务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十、咨询电话
(一)技术支持电话:0531-66680723(报名系统)、85360209(资格审查系统)。
(二)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851-85360020、85360006、85360409、85360767、85360372、85360420、85360014、85360368、85360873、85360438、85360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