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海南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定于9月15、16日举行。为做好我省考试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考试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合格证明)条件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条件
现在我省工作或户籍在我省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二科条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网上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7月11日至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审查,网上缴费。
1.首次报名考生
本次报考级别与上一个考试年度不同的考生,曾在外省报考的考生,视同为我省首次报名考生。
(1)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栏目下载照片处理审核工具,按照该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近期照片(照片要求底色背景为白色,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进行处理。
(2)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时要认真对照报考文件所要求必须符合的报考条件,核对无误后方可确认报名,填写报名表时必须准确填写个人的联系信息,打印考试报名表。如遇到信息填报错误且已进行确认操作、忘记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报考信息修改及账号、密码找回等相关事宜的情况说明”。
(3)考生须于7月11日至7月27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单位公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的年限资历证明(须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文联路6号,联系人:兰莹,电话:66205911,谭永奇,电话:66218023,报名咨询电话:66217166)。
(4)完成报名确认后,考生须在7月11日至7月27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网上缴纳考试费。考生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翻译专业等17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1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客观题65元/人?科,主观题68元/人?科。考生银行卡在成功扣款后即表示缴费已完成,报名成功。如果遇到缴费异常或确认缴费后未能显示成功结果的情况,可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办事指南栏目查看“关于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缴费的说明”。
2.非首次报名同一级别的考生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填写《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经系统确认无误、自动审核,完成缴费后,即为报名完成。
3.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考试报名截止后2个星期内办理,本人开具发票的持个人报名信息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开具发票的需持委托书、个人报名信息表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到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三楼319室办理(地址:海口市和邦路3号)。
五、打印准考证
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使用视频监控设备。考生于9月10日至14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日期为9月15、16日。
六、考生应考注意事项
(一)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四)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六)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八)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证书发放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力资源业务-业务-职称考试-考试动态栏目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