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广西考区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桂人考函〔2018〕22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自治区直属机关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科目
2018年9月15日上午09︰00-11︰00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8年9月16日上午09︰00-12︰0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采用全国统一网报系统开展网上报名工作,以档案库来检查报考人员是否为老考生。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非首次报考人员),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首次报考人员)处理。

  (一)网上填报

  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10日9∶00至2018年7月26日17∶00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国人事考试网按要求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已在网报系统注册过的报考人员使用原注册帐号登录填报。

  首次注册信息的报考人员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广西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中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用“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处理过后的照片方可上传。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完成网上填报,到报名审核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非首次报考人员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自动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网上缴纳报名费完成报名。不需要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4号)文件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对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核验《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1.全区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23日-26日。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情况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的报名审核点,具体报名审核点信息如下:

序号报名点名称审核及票据领取地址咨询电话
1南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南宁市建政路3号0771-5624161
2广西人事考试院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0771-5505211
3柳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柳州市广雅路23号0772-2828697
4桂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6号桂林技师学院(原桂林市高级技工学校)0773-2815807
5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一楼0774-3856118
6北海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北海市北京路与西南大道交汇处往东100米(人才大厦一楼6、7号窗口)0779-32192950779-3210291
7防城港市干部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3号窗0770-2834805
8钦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4楼0777-5987287
9贵港市人社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院0775-45613360775-4562101
10崇左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崇左市友谊大道中段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08室0771-7968335
11来宾市人事考试中心来宾市华侨投资区绿源路329号0772-4271588
12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201室0774-5136517
13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玉林市香莞路40号(玉林市市直机关办公三区办公楼三楼)0775-26808280775-2675700
14百色市人事考试中心百色市城东拉域一路20号百色市人才市场一楼0776-26851060776-2685121
15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河池市新建东路三巷24号河池市人才市场三楼0778-2303565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请咨询各市人事考试机构。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须携带:(1)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1份;(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原件(报考“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不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4)符合报考条件第二项,报考级别选择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上述3项材料外另需携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

  3.属地管理报考资格审核提供核验材料:

  非广西壮族自治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工作地属广西的报考人员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确认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缴费时间。

  首次报考人员和异地(外省)老考生:2018年7月23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7∶00。

  非首次报考人员:2018年7月10日9∶00至2018年7月30日17∶00。

  3.收费标准。考试收费标准因审批程序改革尚未审定,为不影响考生报名参考,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进行,预收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待收费标准公布后多退少不补。

  4.票据领取。票据做为报销凭证,若需要领取的,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

  广西人事考试院报名点报考人员:⑴领取时间:2018年8月10日-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办理,节假日不办理;(2)领取地点:南宁市桂春路9号广西就业大厦一楼大厅广西人事考试业务服务窗口(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时间、地点由各市另行安排。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已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不能自行修改报考信息,可在资格审核期间携带报名表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相应资格审核点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

  3.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且在报名表上签名承诺。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并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10日10∶00至2018年9月16日14∶05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4个科目。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三)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考场辖区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写(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将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五)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有违法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六)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二)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中的“证书领取”专栏查询。


  十、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0771-550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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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

测一测

距2019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有

教材2019年5月22日出版
查分12月下旬开放成绩查询
领证注册预计2021年4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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