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承诺
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网讯: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我省全面实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自律承诺。全省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百家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施工企业),重点对建筑工地扬尘、噪声和场内燃油机械尾气污染防治进行自律承诺,确保建筑工地达到环保治理要求。
承诺书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责任明确,都有“分工”。此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实施绿色施工加快推进转型项目建设进行部署时,提出明确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作为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的实施主体,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自律,加强管理。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单独列支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要建立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治理责任制,将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围,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和噪声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摘自 《山西日报》 2018.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