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一级建造师网讯: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成绩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暂行合格标准的考生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天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请复审人员按照附件中对应的复审时间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和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现场资格复审后,于2019年1月16日到17日登录审核系统,通过点击“查看资格复审结果”按钮,即可查询个人的资格复审结果。如对复审结果存有异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24130760(天津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起止时间为1月16日至17日工作时间内)。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该考生当年合格科目成绩,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文章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