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5号)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10个专业类别,即: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级别为考全科(需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 级别为免两科(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 级别为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者,需增报其他专业类别的,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肄业证书及培训班证书不等同于学历,不能报考。工作年限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至时间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6日9:00—7月16日16:00
2.网上资格核验
(1)报考人员提交资料时间:
2021年7月7日0:00—7月18024:00
(2)考试机构集中审核时间:
2021年7月13日9:00—7月19日16:00
3.缴费时间
2021年7月7日9:00—7月20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1年9月6日9:00—9月10日16:00
5.考试时间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同时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 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方能报考;
(4) 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社保但在贵州居住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居住证明材料,方能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首次报考可参考注册及报名指引(http://zg.cpta.com.cn/examfront/bmlc.jsp)。
2.网上资格核验
由于我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已实现“网上不见面审查”,本次考试我省实行考前资格核验。
(1) 报考人员需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 在报名平台已点击“报名确认"按钮的报考人员,请于24小时后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系统”),按系统提示,在资格核验日期截止前,查看本人资格核验状态或结果,或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
(3) 为保证资格审查工作质量,请报考人员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截止时间到2021年6月)并上传。
注:出具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的单位应为建设工程六方责任主体,且用印需为法人单位的行政公章或能代表法人单位人事、劳动效力的公章(单位下属项目部、分公司等业务公章除外)。
(4) 持外省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除提交以上资料,还需上传贵州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或上传在贵州省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或居住证明。详见“报名要求"。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需上传主项证书。
(6)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需上传下列两项材料:
①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②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书,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满20年的工作证明。
3.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为“通过"的24小时后,可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核查”项显示为绿色的,即为核查通过。核查通过人员应在规定缴费日期截止前进行缴费操作。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信息修改事宜:
1.在“考试机构集中审核"工作开始之前,未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2,在“考试机构集中审核"工作开始(7月13日上午9:00)之后,因工作需要,报考信息将全部锁定,不再允许修改,请报考人员慎重提交报名信息,以免贻误。
3,已完成缴费的所有报考人员均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4,未完成缴费、因故需退出本省考区的报考人员,需签署《自愿放弃在贵州考区报名的申请书(参考)》并随附身份证照片,发送至咨询邮箱(gzjnzx01@163.com),且保持电话或邮箱联系畅通,以免贻误。此类人员将纳入我省“放弃贵州考区报名人员库"管理。
五、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知》
六、考试收费
(一) 收费标准
1.“综合知识”科目考试,每人每科55元(共三科)。
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每人70元。
(二) 发票开具时间
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于2021年7月8日-7月2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609室开具。
七、 考场设置
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八、 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 成绩公布
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在报名平台发布,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信息,及时登录查询。
(二) 证书发放
具体领证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guizhou.gov.cn/)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人才”。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一) 应试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咨询服务
(一) 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 邮件咨询:gzjnzx02@163.com
(三) 现场咨询
1.受理地点:贵州建工集团培训中心(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兴业西路贵州建工大楼负一楼。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森林公园站由D口出,或乘坐262路、87路、229路公交至首开紫郡站。)
2.受理时间:2021年7月7日9:00-7月19日16:00(国家法定工作日)
(四)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考试机构将通过“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请报考人员高度关注,以免贻误。
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