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和相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为方便考生,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报名,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应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相关报考规定(见附件1)。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是指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中所设置的有关学科门类专业。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0日—22日。
参加我省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注册
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系统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之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及注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已注册报考人员报考前须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2.考生承诺
填报信息前,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告知书》、《报考须知》和《报名流程》等文件。承诺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点击“已经完整阅读承诺书,接受并遵守有关规定”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操作。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不允许代为承诺。
3.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确保照片清晰,已注册的考生照片无须更换。照片审核工具操作方法详见工具压缩包中的readme.doc文件。报考人员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在线核验
报考人员在注册身份及学历信息后,在线验证反馈结果需要24小时,请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或信息完善,以免影响报名。身份信息在线核验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是系统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验”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直接网上缴费即可。
5.选择考试
报考人员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6.选择考区
报考人员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点,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点。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7.现场人工核查时间:2020年7月13日—23日(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确认时,下列报考人员须携带对应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资格考试报名表》等原件到资格审核部门(见附件2)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按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3)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4)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因疫情原因,请到现场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测温合格后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8.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后不允许修改个人信息。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无需将报名表上交考试机构审核。
9.报考指南
请报考人员详细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pta.com.cn.)报名系统里的《考生报考指南》。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3日—24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务必查看“缴费状态”。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收费标准见附件3)。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用A4纸在网上自行打印,打印准考证时间及网站见下表。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
序号 | 考试名称 | 打印准考证时间 | 打印准考证网站 |
1 | 一级建造师 | 9月10日至9月18日 | 中国人事考试网 |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内容 | 备注 | |
9月19日 |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考生务必注意:1、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客观题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主观题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考试大纲已于2018年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 |
9月20日 |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
三、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及事项
按照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要求,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一)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资格审核部门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核验和核查,并依据其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二)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进行核验。
(三)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档案库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将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七)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资格证书
(一)考试成绩发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和考试行业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国家下发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服务指南“证书领取通知”栏目相关消息。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五、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
(二)根据人社部31号令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二)要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对大规模、有组织、高科技作弊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三)要高度重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资格审核工作,畅通群众问题反映渠道,落实属地验资主体责任,现场人工核查实行双审制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做到谁审查、谁负责,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和相关要求。
附件1: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docx
附件2: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7).docx
附件3:考试收费标准.docx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日
附件1:报考条件及有关事项
所学专业或职称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工程或工程经济类 | 博士学位 |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硕士学位 | 工作满2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1年 | |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满3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2年 | |
大学本科 | 工作满4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3年 | |
大学专科 | 工作满6年,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满4年 | |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并于2003年底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二、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考生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
附件2:吉林省人事考试机构现场人工核查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州 | 人事考试机构名称及地址 | 联系方式 |
长春市 | 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 0431-81130615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天富路与新城大街交汇,诺睿德商务广场9栋 | ||
吉林市 | 吉林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2-62507976 |
吉林市昌邑区解放北路人才大厦3楼 | ||
四平市 | 四平市职称考试中心 | 0434-3251771 0434-3253310 |
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凯虹大厦,市人力资源市场5楼 | ||
辽源市 | 辽源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7-3292606 0437-3168957 |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大街禄寿路128号 | ||
通化市 | 通化市人社局专技科 | 0435-3916905 |
通化市滨江西路3169号 | ||
白山市 | 白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 0439-5081251 0439-5081252 |
白山市青山湖入口100米右侧,人社局实训基地4楼 | ||
白城市 | 白城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指导中心 | 0436-3209652 |
白城市长庆南街8号,就业服务局5楼502室 | ||
延边州 | 延边州人事考试中心 | 0433-2879084 0433-2879090 |
延吉市建工街500号 | ||
省直 |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 | 0431-89995765 |
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3楼报名大厅 | ||
松原市 | 松原市培训考试中心 | 0438-6971057 |
松原市松原大路2790号 |
注: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请留意当地政府、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或其他媒体通知。
附件3:考试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备注 | |
考务费 | 考试费 | ||
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20元 | 《建设工程经济》每人每科60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74元,其他每人每科57元。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16〕248号 | 承担考试报名任务的市州留用考务费4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