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黑龙江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重要提示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9月21、22日进行。请考生在9月16-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考场规则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本次考试“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个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因个别考点存在楼内结构复杂、学校周边交通不便易堵车等情况,提醒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免影响考试。
此次考试将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行为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处理,考试机构将适时向社会公布诚信档案库信息。
应试人员必须保护好自己的答题信息,抄袭或被抄袭都可造成试卷雷同,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与公安、工信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打击各种作弊行为。提醒广大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