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挂证”“造假”无处可逃——上海创新建筑业企业资质智慧监管模式侧记
一级建造师网讯:近年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借助信息化手段,从源头打击“挂证”乱象,强化数字化应用的监管手段。目前,在上海市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建管平台”)完成个人注册的从业人员,其社保、执业等个人信息均可在线查询比对,相关部门可以迅速查处“挂证”行为,让建设领域违法行为无处可逃。
信息化让“挂证”有迹可循
近年来,建设领域的非法中介为牟取不正当利益,有意钻资质资格“放管服”改革的空子,致使“挂证”等扰乱市场行为屡禁不止。有些人通过“出租”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就能轻轻松松坐收租金。而租借这些证书的企业则与中介机构“合谋”获得资质证书,在市场上承接工程项目,为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资格(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倒卖执业资格“黑中介”。通过专项整治,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2013年,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和施工过程监管为主线,以工程质量安全和市场主体诚信为重点,以“项目全覆盖、管理全过程、部门全参与、服务全方位”为宗旨,实施建管平台建设,实现日常管理业务电子化,基本达到了“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目前,25780家从事建设工程的各类企业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其中本市企业19987家,外省市进沪企业5793家。
依托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在建设项目审批、建设主体管理等方面深入应用,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例如,以在沪企业和个人的信息库为基础,建立个人建档和作业人员实名制采集模块,加上行政处罚、信访、信用模块,形成一个以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为核心的监管系统;以企业资质审批和个人执业注册管理为核心,汇集工程建设过程中企业和人员的业绩、处罚等信息,建立了企业信用和人员档案并开启评价试点工作等。
据介绍,该平台通过加大信息共享力度,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核查企业资质及持有相关证书的员工是否在职,不仅提升了监管质量和效率,而且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挂证”行为。今年上半年,通过系统自动比对,上海市已累计冻结违规注册人员5536人次。
多管齐下清理“挂证”毒瘤
为进一步遏制建筑行业“挂证”乱象,揪出“影子工程师”“影子建造师”,加大“人证”分离现象的查处力度,今年7月,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在人员监管方面推出“个人信息用于资质申请知情表”制度(即AB表制度),要求企业在申请资质时所涉及到的执业人员,必须由其本人网上填写A表,并签名确认其个人信息用于企业资质申请属实,保障个人信息用于资质申请的知情权。同时,对于系统判定纳入重点监管的人员,在网上提交B表的同时,其本人还必须携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窗口进行现场核验。
据悉,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市已提交A表8000余份、B表120余份。实行AB表制度以来,相关违法违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事中监管杜绝资质造假行为
在建设领域,部分企业通过“挂证”,甚至提供虚假资质信息,获得了与其原有资质不相符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给建筑工程项目监管和质量埋下了隐患。
为解决这一“顽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出台了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事中环节监管,大力查处“资质造假”行为。对涉及资质申请中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业绩真实性发函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查询,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资质申请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对于经查询确认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资质许可,同时一年内不得再申请。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市累计对223家企业的相关情况发函查询,对不属实的55家及时启动执法程序。
同时,在2020年上海市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中,全市共发放市、区两级《上海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通知书》2730份,涉及企业资质2730项,其中资质不达标撤回571项,撤回率达20.9%。2021年上半年动态核查工作涉及280家企业,截至目前,已对不达标的241家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
此外,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还将结合“挂证”整治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抽查总数不低于10%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对以虚构、造假等欺骗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与此同时,逐步形成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主体诚信体系,结合建管平台的动态监管,一旦发现挂靠行为,可以直接将企业和个人分别记入企业信用评价和个人从业档案体系。
未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推进信息交换应用,充分扩大外部数据交换,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库、市工商法人库、社保信息库等建立数据交换,进一步加强与资质电子化审批、项目工地监管、招投标管理、现场人员管理的数据共享应用,提高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