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网讯:我国是全球大陆地震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2008年我国地震活动数量多、分布广、震级高、损失重。据预测,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地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潜在威胁。“512”汶川大地震后,国家对《防震减灾法》进行了及时修订,并将于今年5月1日开始施行。在目前还难以对地震进行准确短临预测的情况下,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吸取以往震害教训,更加注重震前的积极防御工作。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抗震办公室主任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就各地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进行了交流。本版将自本期起开设“抗震防灾工作经验谈”专栏,陆续刊登部分地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以飨读者。
“512”汶川大地震给四川造成了极其惨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在取得抗震救灾、过渡安置等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目前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
统筹兼顾,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去年5月20日,四川省政府发出了《关于编制“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四川省建设厅负责承担灾后重建9个专项规划中的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和城乡住房建设规划等3个规划,于7月底编制完成并公布实施。在此基础上,省建设厅协调组织全国规划设计技术力量,近千家规划设计单位、上万名规划师在13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开展城乡规划大会战。至2008年底,重灾区39个需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城乡规划的县(市、区)全部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其中6个纳入当地城市规划统一编制);重灾区702个镇乡,已完成631个规划编制任务,占90%;重灾区2197个村庄,2043个已完成规划编制任务,占93%。今年2月,北川县城异地重建选址方案得到批准,其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已通过技术审查。
政策优先,规范灾后鉴定、修复、加固、拆除工作
针对此次地震波及地域广,房屋破坏严重,建设年限、房屋产权、鉴定标准不一等复杂情况,四川省建设厅加强政策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全省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抗震鉴定修复加固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及修复加固拆除实施意见》,会同省财政、物价部门对鉴定修复加固拆除工作的责任分工、实施主体、采用标准、组织实施、费用计价、工作程序等作出了规定,并较国家现有规定有所突破。组织编制了《四川省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技术规程》地方标准。会同物价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等规费标准。为方便灾区实施,建设厅制定发布《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合同示范文本》及《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执行完毕通知书》(样本),公布在地震灾区执业的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机构及加固设计、施工、拆除承包企业名录。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鉴定加固及抗震新技术培训、研讨和推广会,送技术、送服务到灾区。各地于去年8月上旬正式启动,10月底基本完成了鉴定工作。
高度重视农房抗震工作,指导灾区农房恢复重建
汶川地震灾区农房损失极其惨重,重灾区的农村房屋绝大部分倒塌或严重破坏。农房建设监管不力、不抗震设防的情况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6月20日,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5·12”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川省“5·12”汶川地震损坏农房维修加固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的基本原则、政府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发放程序和保障措施等。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今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房恢复重建任务目标,省建设厅加强农房建设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他们还根据国家调整灾区地震动参数成果和工程建设需要,会同省地震局细化了乡镇地震动参数,从技术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指导灾区农房恢复重建。召开了多次现场工作会,编制了《农村工匠培训教材》。对项目经理、农村工匠进行了巡回拉网式培训,组织了送技术下乡活动。开展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对口支援农房建设工程,加强了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督导。各重灾区把农房建设放在恢复重建的首要位置和突破口,组织开展了农房建设方案征集、施工图细化、规划选址、农房建设规划设计大会战、建设试点、施工大会战等实践活动。创造了原址重建、集中自建、统规统建、异地重建、开发重建、城乡联建、维修加固等多种供受灾群众自愿选择的重建方式。今年春节前夕,一大批灾区农房建设完成投入使用。
加快城镇住房重建力度,指导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产权多元化的城镇住房是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难点所在。去年9月28日,四川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城镇住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政策,提出了优先安排除险加固、组织建设安居住房和廉租住房、积极推进原址重建以及税费、信贷、土地对口支援等重建支持政策。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可住的城镇受灾家庭可享受资金补助、建房税费减免优惠和房价政策性优惠等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户均2.5万元。优先安排除险加固,按受损程度由省财政给予每户1000到8000元的资金补助。
省建设厅会同财政厅、人民银行印发了《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安居住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受损住房的维修加固和安居住房恢复重建任务。安居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超过80平方米的部分不得享受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灾后重建优惠扶持政策。并且规定每户受灾居民家庭限购(租)一套安居住房,安居住房产权和上市交易管理将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居住房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注明“汶川地震灾区安居住房”。各地根据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正在积极有效地推动该项工作的开展。
市政基础设施直接关系城镇功能的恢复,是政府投资的主体之一。四川省建设厅先后出台了《四川省城镇供排水恢复重建工程技术指导意见》等文件。今年,预计投资达220亿元,基本完成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任务。
此外,四川省建设厅还加强了恢复重建的市场和质量监管。该省先后出台了《关于灾后重建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省建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震灾后重建进入施工现场建材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文件的发布实施,对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市场和质量监管和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开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