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通过了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需要及时完成注册,才能开展执业活动。那么,北京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下面就一起了解一下。
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拿到证书后的三年内需要进行初始注册,根据建设部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完成的相关流程,才能注册成功。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提交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
申请人可在网上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并正确填写姓名、性别、民族等相关信息,一定要注意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校名称与学历证书一致;
从事工程管理工作年限要符合报考条件,执业资格证书编号、签发时间与执业资格证书一致等,申请人签字后,还需要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包含身份证正面及反面。
第三,一建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包含证书编号页、照片页。需要注意的是,如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提交已取得的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专业应满足报考条件中,对学历及专业的要求。
第五,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申请人提交的必须是与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要确保合同有效期在半年以上,以免在审核过程中,合同期限到期,影响注册。
另外,如果初始注册期限已超三年,属于逾期申请,逾期申请人员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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